近期,洛阳晚报对威柯情感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调解挽救开展一系列报道,下一步威柯情感将砥砺前行,为更多洛阳人民提供婚姻调解挽救服务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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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婚姻殿堂的洛阳人,您还记得自己和爱人的结婚誓言吗?
令人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会选择离婚。
民政部最新文件要求,根据《民法典》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在离婚登记程序中增加30天的“冷静期”。12月7日,获悉,洛阳市今年7月即进行试点工作,一家情感机构进驻婚姻登记处,为离婚当事人义务婚姻调解。
12月7日上午,在涧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看到,在婚姻登记窗口东侧,摆放着一个“婚姻调解”的指示牌,心理咨询师按时“上班”,义务提供婚姻调解服务。
“今年10月初,一对90后夫妻来这里申请离婚,男方看上去气呼呼的,女方两眼含泪。”心理咨询师梁军说,他根据经验判断俩人是冲动型离婚,就主动邀请他们来接受婚姻调解。
经过单独询问,梁军了解到,俩人申领结婚证不久,还没有举行婚礼。没想到,在筹备婚礼期间,小两口为了一些琐事产生争执,竟闹起了离婚。
“事实上,女方舍不得这段感情,并不想离婚。”梁军说,了解到俩人的想法后,他从中传话,最终让双方“牵手”言和。
“今年7月,经过我们牵线,威柯情感机构的心理咨询师试点入驻涧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说,从7月至今,威柯情感机构已挽救50余对夫妻的婚姻,受到婚姻当事人欢迎。
“心理咨询师不仅为离婚夫妻提供婚姻调解服务,还可以为新婚夫妻等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情感咨询服务。”该负责人说,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根据义务挽救婚姻的情况,逐步推广心理咨询师入驻婚姻登记处模式。
根据《民法典》规定,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
夫妻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初审后会设置冷静期,如果30天之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申请。30天之后共同到场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针对社会关注的“冷静期规定是否不利于保护受家暴当事人”问题,民政部4日回应:“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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